*
*
*
*
組織章程首頁 >> 學會簡介 >>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臺灣沙遊治療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下載完整章程
  • 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本會遵循國際沙遊治療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Sandplay Therapy, ISST)之精神,以推廣有關沙遊治療方法應用在心理衛生之學術與事業為宗旨。
  • 第三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 參照國際沙遊治療學會之組織任務,依循著分析心理學家榮格(C.G.Jung)的理論及瑞士心理分析師卡爾夫   
       (Dora Kalff)所創始發展出的沙遊治療,以訓練、支持、並促進沙遊治療工作方法的應用與發展。
      二、 訓練部分:推展有關本土沙遊治療觀念之大眾教育;培訓本土沙遊治療工作者;培訓本會之沙遊治療工作者成為日
       後沙遊治療技術的教授者;遵循並維持國際沙遊治療學會之倫理守則。
      三、 支持部分:設立沙遊治療工作者之公共論壇以持續專業上的發展;連結國內外資源,提供沙遊治療工作者交換意見
       並促進研究動機或寫作的機會;提供沙遊治療工作者發展其非正式之互動網絡的空間和機會。
      四、 拓展部分:探詢國際間較新的理論架構或觀念以及在其實務上的應用;積極加入國際沙遊治療學會,成為其下之國
       家級分支組織,並成為國際沙遊治療學會會員之執照發行單位。
  •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行政院衛生署。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
    之指導、監督。
  • 第七條
    本會為國際沙遊治療學會之分支(創始人為Dora M. Kalff),將遵守國際沙遊治療學會一切規章。國際認證之成員及候選人將遵循國際沙遊治療學會章程中所詳述之倫理規範。
下一頁  第1頁/共7頁